外籍人士 ‧
各類型投資移民
適用在臺投資
並且符合其他相關條件之外籍人士
所謂{投資移民}
廣義而言,如果將「投資移民臺灣」理解為:
透過投資及同時符合各項條件的方式,
取得可在臺灣短期或長期居住的權利。
那麼鷺鳴將各類可達成廣義定義投資移民的方式,
略分為以下三種方案:
投資居留
方案
1
外籍人士‧投資居留
移民臺灣 兩階段
階段 1
符合各項基本申請條件即可申請,如獲核准即可來臺居留
主申請人之外國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如符合相關條件亦可申請來臺依親居留
申請投資居留
階段 2
申請永久居留/歸化
取得居留證後,須善盡投資居留相關之營運義務,日後如符合各項申請條件,可選擇申請
(1)永久居留;或
(2)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來臺依親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如本身符合各項申請條件,亦有機會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
基本申請條件 — 投資居留
階段 1
投資居留
-
符合「外籍人士」身分定義
-
於臺灣投資金額達美金20萬元以上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入臺後於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
親屬[配偶/未成年子女]隨行規定
外籍親屬:
可申請依親居留,隨行投資居留主申請人來臺。
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親屬:
亦可隨同投資居留主申請人申請來臺長住,但可申請之在臺證件、申請方式、核發與否皆依相關規定及主管機關視個案狀況審查而定。
基本申請流程 — 投資居留
依照個案狀況不同,
實際應辦理手續多寡及順序皆須因應調整,
因此以下圖示基本流程僅為參考。
歡迎聯繫鷺鳴,由我們客製安排適合您的流程!
LET US
DO THE WORK
FOR YOU
經主管機關核准
完成投資及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
相關手續
取得主管機關
核發之投資證明
依照申請人國籍
申請適用之入臺證件
以及投資居留證
永久居留/歸化
階段 2
日後如符合相關條件,可選擇申請
(1) 永久居留
(2)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永久居留
經許可永久居留者,
仍僅持有原有之外國籍,
並無因此取得中華民國籍。
雖在臺於居住、工作、社會保險及福利等
各方面將可享有一定之權利,
但因並非中華民國國民,
故僅與國民相關之權利義務,
皆不因取得永久居留而受益或受限。
圖片來源:內政部移民署公告永久居留證樣張
以投資居留身分,
申請永久居留之基本條件
成 年
申請人須年滿20歲以上。
因應修法,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則須年滿18歲以上方得申請。
在臺事業
須善盡營運義務
在臺事業須維持正常營運,主管機關將要求提供營運實績證明文件,並依照其營運概況多方評估,認定該事業是否達到要求。
申請人須符合
在臺居留天數
申請人在臺居留天數須符合:
連續居留滿5年,且每年在臺居住183日以上。
提交
財力證明
提交財力證明文件,如:
-
最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工資2倍之證明文件。
-
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500萬元之證明文件。
-
我國政府機關核發相當於高等以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乙級以上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
其他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之證明文件。
符合其他條件
並提交主管機關
要求之文件
另須提交如我國及本國無犯罪紀錄證明、健康檢查報告等各項文件。
其餘條件則視主管機關依據個案狀況要求而定。
親屬[配偶]隨行規定
來臺依親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如本身符合包括在臺居留天數等各項永久居留申請條件,亦有機會提出申請。
歸 化
經許可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
如於日後符合申請「定居」之條件,
於申請核准後將可進而設籍,
並取得臺灣身分證及護照。
圖片來源:鷺鳴承辦取得之歸化國籍證書,經遮蓋及截圖處理,以刪去個資及主管機關核發簽章。
投資移民
方案
2
外籍人士‧投資移民
移民臺灣 兩階段
完成投資並預先就日後須符合之
各項基本申請條件進行前置安排
如:聘僱一定人數之員工...等
完成投資及前置安排
階段 1
善盡投資相關義務,日後如符合各項申請條件,可選擇
(1)申請永久居留(梅花卡);或
(2)經居留後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階段 2
申請永久居留/歸化
基本申請條件 — 投資移民
方案二「投資移民」是狹義而言,
專指由〈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12 所訂
可申請永久居留證(梅花卡)之兩種特定狀況:
1.投資營利事業
投資金額新臺幣1,500萬元以上之營利事業,
並創造5人以上之本國人就業機會滿3年。
2.投資公債
投資中央政府公債面額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滿3年。
如符合以上兩種狀況其中一項,
將無須受任何在臺居留天數之條件限制,
即可於符合其他相關條件時,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證(梅花卡)。
然而,如預計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則原則上都須經在臺居留階段並符合一定居留天數條件。
但依據申請歸化之身分類型不同,適用條件也不同,
歡迎聯繫鷺鳴討論個案適用。
親屬[配偶/未成年子女]隨行規定
外籍人士申請在我國投資移民獲准永久居留後,
其外籍配偶及外籍未成年子女亦得申請永久居留。
基本申請流程 — 投資移民
依照個案狀況不同,
實際應辦理手續多寡及順序皆須因應調整,
因此以下圖示基本流程僅為參考。
歡迎聯繫鷺鳴,由我們客製安排適合您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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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申請永久居留
階段 1
經主管機關核准
1.完成投資及公司設立/變更登記
或
2.完成投資中央政府公債
相關手續
階段 2
申請永久居留
如符合相關條件,
無須經居留階段,
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證(梅花卡)
完成投資及前置安排
投資移民申請歸化
階段 1
經主管機關核准
1.完成投資及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
或
2.完成投資中央政府公債
相關手續
經過
在臺居留階段
註:
原則上須經居留階段,但依據申請歸化之身分類型不同,適用條件也不同,歡迎聯繫鷺鳴討論個案適用。
階段 2
完成歸化國籍
如符合相關條件,
經居留階段,
可申請歸化國籍
完成投資及前置安排
投資自僱
方案
3
外籍人士‧投資自僱
移民臺灣 兩階段
投資+自僱+應聘居留
階段 1
投資新設一個符合相關條件之事業單位;
並由該事業單位聘僱申請人,
進而申請工作許可及應聘居留
主申請人之外國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如符合相關條件亦可申請來臺依親居留
階段 2
申請永久居留/歸化
事業單位及申請人皆須依照相關法規善盡勞雇雙方義務,日後如符合各項申請條件,申請人可選擇
(1)申請永久居留;或
(2)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來臺依親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如本身符合各項申請條件,亦有機會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
基本申請條件 — 投資自僱
外籍人士可透過「投資自僱*」方式申請應聘居留。
首先,先依據申請人(預計受僱者)自身專業技能評估是否符合申請某一工作許可類別所需之受僱者條件。
如是,則申請人可考慮在臺投資新設一個符合該工作許可所需雇主條件之事業單位;並由此單位以符合申請規定之工作條件聘僱申請人。
註*:此處所稱「自僱」指申請人由其投資新設或入股參與之事業單位聘僱自己,不包括以個人形式自僱之自由業者。
投資+自僱+應聘居留
階段 1
-
符合「外籍人士」身分定義
-
於臺灣投資新設一個符合條件之事業單位,
並依照相關規定聘僱申請人自己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入臺後於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
親屬[配偶/未成年子女]隨行規定
外籍親屬:
可申請依親居留,隨行應聘居留主申請人來臺。
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親屬:
亦可隨同投資居留主申請人申請來臺長住,但可申請之在臺證件、申請方式、核發與否皆依相關規定及主管機關視個案狀況審查而定。
常見{創設事業單位並自僱}途徑
常見途徑為透過在臺創設符合資格之僑外事業,
申請「B00.一般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之工作許可。
以{新設公司申請B00工作許可}為例之三大方面申請條件:
雇主
-
須為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且該公司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 1/3 以上為華僑或外國人持有。
-
須符合以下規模或經營實績相關條件:
設立未滿一年者:
實收資本額或在臺營運資金達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營業額達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 50 萬元以上或代理佣金達美金 20 萬元以上。
設立一年以上者:
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在臺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 50 萬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美金 20 萬元以上。
受雇者
-
須為公司經理人。
-
學經歷:
雇主所聘僱之第一人:
不受學經歷規定限制。
超過一人以上者:
學經歷比照「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相關規定。
聘僱細節
-
工作內容:
僑外投資事業主管相關工作。
-
受聘僱薪資:
雇主所聘僱之第一人:
不受「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相關薪資規範。
超過一人以上者:
受聘僱平均薪資比照「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規定。
基本申請流程 — 投資自僱
依照個案狀況不同,
實際應辦理手續多寡及順序皆須因應調整,
因此以下圖示基本流程僅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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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THE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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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設公司申請B00工作之應聘居留}為例之申請流程:
經主管機關核准
完成投資及公司設立
相關手續
勞雇雙方簽署聘僱契約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
依照申請人國籍
申請適用之入臺證件
以及應聘居留證
永久居留/歸化
階段 2
日後如符合相關條件,可選擇申請
(1) 永久居留
(2)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永久居留
經許可永久居留者,
仍僅持有原有之外國籍,
並無因此取得中華民國籍。
雖在臺於居住、工作、社會保險及福利等
各方面將可享有一定之權利,
但因並非中華民國國民,
故僅與國民相關之權利義務,
皆不因取得永久居留而受益或受限。
圖片來源:內政部移民署公告永久居留證樣張
以應聘居留身分,
申請永久居留之基本條件
成 年
申請人須年滿20歲以上。
因應修法,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則須年滿18歲以上方得申請。
勞雇雙方
須善盡相關義務
勞雇雙方須善盡相關義務,以維持聘僱關係。
申請人須符合
在臺居留天數
申請人在臺居留天數須符合:
連續居留滿5年,且每年在臺居住183日以上。
提交
財力證明
提交財力證明文件,如:
-
最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工資2倍之證明文件。
-
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500萬元之證明文件。
-
我國政府機關核發相當於高等以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乙級以上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
其他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之證明文件。
符合其他條件
並提交主管機關
要求之文件
另須提交如我國及本國無犯罪紀錄證明、健康檢查報告等各項文件。
其餘條件則視主管機關依據個案狀況要求而定。
親屬[配偶]隨行規定
來臺依親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如本身符合包括在臺居留天數等各項永久居留申請條件,亦有機會提出申請。
歸 化
經許可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
如於日後符合申請「定居」之條件,
於申請核准後將可進而設籍,
並取得臺灣身分證及護照。
圖片來源:鷺鳴承辦取得之歸化國籍證書,經遮蓋及截圖處理,以刪去個資及主管機關核發簽章。
常見問題